船員職能發展與培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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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員晉升教育訓練
船員須具備各種證照,須參加晉升訓練與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證書才可晉升。本公司為儲備船上各級幹部,安排船員至政府核定訓練機構接受晉升教育訓練。 -
應急訓練
由船長、輪機長督導所屬閱讀相關手冊,孰悉各種應急部署措施,於操演時進行訓練。 -
本職及專業訓練
由上級主管親自或指派適當人員指導新接任人員,務使儘速孰悉本職業務及工作內容,在岸船員不定期提供專業課程參訓。
各職級船員依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規定,均應接受相關專業訓練並取得證書。 -
各單位基於人才培育之需要,從業人員擔任同一職位已達一定年限時,單位主管將主動安排職務輪調,妥善運用職務輪調,提供工作豐富化,增廣多專長及提供具發展潛力人員歷練學習之機會。